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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新闻采编工作制度(修订)

2020-12-24  

为切实保障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门户网、微信订阅号、各二级网站及自建新媒体平台,以及借助外媒平台对外宣传的有关新闻稿件的及时性、规范性、准确性、真实性,进一步规范新闻采写(含摄影)、编辑、审核、发布等工作的流程,明确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职责任务,结合学院工作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新闻采编应遵循的基本流程

(一)采写

针对具体新闻事件(活动),形成有图片(特殊情况可不配图,但无图稿件原则上不发微信订阅号)、有文字的新闻稿件,以word形式报送,图片尽量报送原图。

(二)编辑

校内二级部门向党政办(宣传统战部)报送的稿件,必须至少经过一轮编辑,确保没有错别字、错误标点、不规范格式,否则按照“错情”登记处理(详见下文“批评惩罚”)。

(三)审核

党政办(宣传统战部)发布的稿件,均需经过相关领导审核(特别重大的稿件呈送有关院领导审核);校内二级部门向党政办(宣传统战部)报送的稿件,必须经过本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审核,确保措辞准确、事件(活动)真实、有关人员信息完整可靠。

(四)发布

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门户网、微信订阅号的新闻内容由党政办(宣传统战部)统一把关发布,并视情将有关稿件向外媒和上级部门的宣传平台报送;各二级网站及自建新媒体平台的新闻内容由各部门自行把关发布。

二、新闻采编工作责任制

(一)采写责任

新闻稿件原则上“谁主办谁采写、谁主责谁采写(包括提供图片)”,无具体主办主责单位的重大事件(活动),由党政办(宣传统战部)牵头采写,但参与事件(活动)的责任部门应当提供基本的事件(活动)信息(主要流程、内容概要、参与人员、出席领导等)。对于既不主动提供事件(活动)信息,又不配合核实确认相关情况的部门,按照“延迟报送”新闻信息登记处理(详见下文“批评惩罚”)。

(二)审核责任

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新闻宣传工作第一责任人,可委托一名副职具体负责新闻稿件的审核把关。党政办(宣传统战部)负责学院门户网、微信订阅号所有新闻稿件的最终审核把关。所有涉及学院全局工作或重大活动、重要事件的新闻稿件,必须保证学院官网、官微“首发”,未经党政办(宣传统战部)审核,不得擅自发布或向外媒投稿。

涉及学院党委书记、院长个人的重要讲话和提出的全局性工作要求,文字表述必须报请领导本人审核同意。

对于拟稿部门审核不严、有明显缺陷的稿件,党政办(宣传统战部)有权直接退稿不予发布;因拟稿部门不切实履行审核责任而导致的“错情”或“重大错情”(主要领导姓名、职务、单位错误,事件或活动描述严重失真,所获奖项不实等等),登记在案视情通报全院,并集中处理(详见下文“批评惩罚”)。

新闻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:

1.事件(活动)本身是否真实,宣传报道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;

2.事件(活动)时间、地点、人员(包括领导嘉宾及参与对象)、流程等基本信息是否准确无误,特别是相关领导嘉宾的姓名、职务、单位信息务必核实准确;

3.事件(活动)内容是否符合上级要求、体现上级精神(例如党组织的活动必须符合规定的流程,体现相关的组织原则和程序);

4.稿件内容应当符合新闻用语用字规范。

(三)编辑责任

各部门的新闻稿件应当在报送党政办(宣传统战部)之前仔细校对、疏通语句、整合内容、调整格式。对于出现错别字、病句、不规范表述、不标准格式的,按照“错情”登记在案视情通报全院,并集中处理(详见下文“批评惩罚”)。

(四)发布责任

党政办(宣传统战部)承担学院门户网、微信订阅号新闻内容的发布责任,各部门承担本部门二级网站及自建新媒体平台新闻内容的发布责任。

稿件发布要确保稿件规格与所发栏目的定位相一致。对于各部门的投稿,如果达不到相应栏目的稿件规格,党政办(宣传统战部)应予以退稿。

为进一步改进文风、精炼语言、提升质量,拟大幅减少对一般性会议活动的报道,适度缩减对院领导活动的单独报道,将宣传重心下移,更加关注师生员工中的好人好事、先进经验。进一步提高发稿标准,进一步精炼语言,投稿的篇幅控制在500字以内。

1.学院门户网“学校要闻”栏目发稿内容:

(1)党中央、国务院、省委省政府、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发布的最新资讯和重要指示精神。

(2)院领导参加或出席的院级重大活动,事关学院长远发展的重大事件、重要活动,具有开创性意义的大事要事。

(3)重大赛事获奖情况。包括省级赛事一等奖以上的情况,民间赛事视情确定层次。其他奖项只考虑在“工作动态”栏目发布(市级及以下奖项由各部门自行决定是否发布)。

(4)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专家学者来校讲学交流的情况;副厅级以上兄弟单位来校交流情况。

(5)学院其他大事要闻。

2.学院门户网“工作动态”栏目发稿内容:

(1)院领导参加或出席的各部门创新性、特色性、典型性活动。

(2)在学院教学、科研、管理、服务等各项工作中涌现出的具有代表性、示范性、创新性的好人好事及先进经验。

(3)各部门开展的创新性、特色性、典型性工作。不包括纯学生活动、团学工作、文娱体育活动。

(4)各部门中心工作、重点工作开展情况。不包括一般常规性的工作会议、学习活动、党组织工作以及日常教学科研工作。不鼓励以会议的形式反映工作开展情况。

(5)不适合在“学校要闻”发布的市级及以上获奖情况;副厅级以下、正科级以上兄弟单位来校交流情况。

(6)各部门举办的学术讲座或类似活动需要在学院门户网发布新闻的,讲座主讲人至少应为正高以上职称或有全国性知名度和影响力。校内举办的一般性讲座原则上不发学院门户网,由活动主办部门决定是否在二级网站发布。

(7)一事不多发,一般部门性的事件(活动),原则上只在开始或结束时发布一篇新闻通稿。

3.各二级网站及自建新媒体平台新闻内容:

反映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,突出工作成效,具体发布内容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自行审核把关。

各部门要保证每个月本部门的二级网站至少发布了一篇新闻稿件,否则视为“僵尸网站”,在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评奖评优时“一票否决”。

4.微信订阅号推送信息:

按照微信平台的规定,订阅号每天(24小时内)推送不能超过一次。

为切实提高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微信订阅号所发布新闻的层次水平,明确订阅号推送的新闻仅从每天的“学校要闻”中产生,且按照新闻的重要性、时效性择优排序选择。公众号推文必须配图。

三、新闻内容、格式规范要求

(一)新闻内容规范

1.新闻要素基本齐全: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起因、经过、结果。事件或活动还要交待清楚来龙去脉(谁主办、谁承办、谁参加)和整体安排(多长时间、哪些内容)。新闻要素不全、关键信息缺失的稿件,党政办(宣传统战部)将提出意见并退回修改(修改时间不应超过1个工作日,超期则不予发布),修改再报来的稿件如仍然不符合要求则退稿不予发布。

2.新闻结构尽量完整:标题、导语、主体、背景、结语。对于完全照搬照抄活动流程、主旨核心不突出、记“流水账”的稿件,一律退回修改(修改时间不应超过1个工作日,超期则不予发布),修改再报来的稿件如仍然不符合要求则退稿不予发布。

3.新闻稿中的机构名称应使用全称或标准化简称,人名及其职务必须准确无误,否则按“错情”登记处理(详见“批评惩罚”)。

4.稿件中的领导讲话原则上应按照内容的重要性排序,个别流程复杂的活动可按照活动中实际发言的先后顺序排序,讲话的详略应当得当。

5.新闻稿件用语应符合规范,做到逻辑清晰、语意连贯,不使用不恰当的修辞手法或表达方式。对于大篇幅使用抒情、说理等修辞手法,不具备新闻基本特征的稿件,一律作退稿处理,不予发布。

6.稿件配图应当尽量选用像素较高的原图,图中人物形象清晰、神态正常,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新闻事件,尤其注意图片中不能出现违纪违规的现象,否则按“错情”登记处理(详见“批评惩罚”)。对于图片模糊、场景人物失真的稿件,党政办(宣传统战部)应建议更换图片,无适当图片可供更换的,则做无图稿件处理(不推送微信订阅号)。

(二)新闻格式规范

1.所有新闻投稿应统一使用word文件格式,图片应插入到稿件相应位置并配有适当文字说明(同类图片可在最后一张附统一说明)。对于未配文字说明的图片,一般作删图处理。

2.为更顺畅地上传后台系统,减少排版差错,投稿稿件一律调整至以下格式,明显不按格式要求的作“错情”登记处理(详见“批评惩罚”)。

(1)全文(包括标题)均使用宋体五号字。标题及作者姓名居中,正文居左对齐且首行缩进2字符。全文段前0行、段后0行,单倍行距。

(2)作者姓名前标注“文图:”或者“图文:”字样,一篇稿件的作者不应超过4人。学院门户网新闻稿件的审核人员姓名由党政办(宣传统战部)统一填写,各二级网站发布新闻时应填写本部门审核人员的姓名。

(3)图片应选用“嵌入型”格式。对于设置了图片环绕格式,导致编辑过程中图文位置错乱、难于调整的,一般作删图处理。为防止因文件过大导致的上传失败,每篇稿件的图片原则上不超过5张,特殊情况建议单独联系党政办(宣传统战部)处理。

四、新闻时效性要求

(一)原则上“新闻不过夜”

由党政办(宣传统战部)牵头撰写的新闻稿件,一般当天的事件(活动)除需要履行特定签批手续的情况外,当天保证发布。

各部门撰写的新闻稿件,原则上当天应当在本部门的二级网站或自建新媒体平台发布,向党政办(宣传统战部)投稿可推迟至第二天。

(二)严格执行“过期不予发布”制度

对于需要在学院门户网、微信订阅号发布的新闻稿件,必须保证基本的时效性。

过期3天及以上的稿件,不论内容规格,一律退稿,不予发布;过期2天的稿件,微信订阅号不再推送;过期仅1天的稿件,按照正常时效的稿件处理。对于具有延续性的活动,则从活动结束时算起。

例如:周一开展或结束的活动,若在周二规定时间前投稿,则作正常处理;若在周三规定时间前投稿,则视情发布在学院门户网相应栏目;若在周四或周四以后投稿,则直接退稿不予发布。对于周五、周六、周日开展或结束的活动,当周的周六周天不计算过期时间,在下周一报送时仍按照正常程序处理。

对于特别重要但过期报送导致不能发布的稿件,按照“重大延迟”登记在案视情通报全院,并实行“一票否决”,当年度新闻宣传工作不予评奖评优。

(三)明确每日新闻投稿截止时间

为保障每日新闻稿件及时更新,进一步提高新闻发布的效率,除特别重要的稿件外,一般性新闻集中在工作日8︰30—16︰30接受投稿,在这个时间段以外报送的一般性新闻稿件不予处理。

五、新闻编审相关奖惩制度

(一)表彰奖励

对于严格遵守《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新闻采编工作制度》,积极写稿投稿,及时反映学院新变化新成绩,稿件质量较高的部门和个人,党政办(宣传统战部)将在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评奖评优时优先考虑。

各部门可指派不同工作人员撰写不同内容的新闻稿件,但必须明确唯一一名新闻报送员,该报送员要负责本部门新闻稿的初审、编辑工作,在部门领导审核无误后报送给党政办(宣传统战部)。该报送员也将作为各部门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参评“先进个人”的主要候选人。

由党政办(宣传统战部)独立撰稿的新闻一律不计入各部门的新闻宣传工作绩效。鼓励各部门自主策划专题新闻,发掘值得报道的好人好事,主动发出湖艺声音、讲好湖艺故事。

(二)批评惩罚

对于出现“错情”“延迟报送”及“僵尸网站”的部门和个人,党政办(宣传统战部)将视情通报全院,并在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评奖评优时酌情扣分,情况严重的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。

1.每年度累计“错情”达到5次则取消该部门新闻宣传工作评奖评优的资格;出现一次“重大错情”(主要领导姓名、职务、单位错误,事件或活动描述严重失真,所获奖项不实等等)则“一票否决”,当年度不予评奖评优。

2.每年度累计“延迟报送”达到3次,则取消该部门新闻宣传工作评奖评优的资格;对于重大新闻信息延迟报送,影响学院新闻工作整体进度的,实行“一票否决”,当年度不予评奖评优。

3.各部门的二级网站被认定为“僵尸网站”的(未保证每个月至少发布了一篇新闻稿件),在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评奖评优时“一票否决”。

 

学院党政办(宣传统战部)

2020年12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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