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转发学习陈艳利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
各部门:
现将《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转发<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转发学习陈艳利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>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学习。
湖南艺术职业学院
2018年5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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